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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领购(发售)管理事项

作者:admin 来源: 日期:2013-11-10 下午 05:56:44 人气: 标签:

一、范围(条件)和时限
    
(一)范围(条件)

    
依法在我市地方税务机关已办理发票核定手续,税控收款机初始化完毕的纳税人。

    
(二)时限要求

    

    
二、纳税人提供资料

    
(一)出示资料

    1.
税务登记证副本

    2.
公章或发票专用章

    3.
上次购票至本次购票期间开具发票的错、退、废票原件

    
(二)提交资料

    1.
首次购票提供主管税务部门签字盖章(领购机打发票的还需要税控服务部门,税控安全管理部门签章)的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领购普通发票申请确认表》。

    2.
领购国标发票的纳税人携带用户卡。(非首次领购税控机打发票的,卡中需写入上次购票至本次购票期间开具发票的信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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